9月25日,國家能源局下發通知,要求規范風電設備市場秩序。
通知要求,加強檢測認證確保風電設備質量,規范風電設備質量驗收工作,構建公平、公正、開放的招標采購市場,加強風電設備市場的信息披露和監管。通知表示,接入公共電網(含分布式項目)的新建風力發電項目所采用的風力發電機組及其關鍵零部件,須進行型式認證。另外,通知指出,嚴禁地方政府干預招投標工作,建立規范透明的風電設備市場。能源局在8月22日曾組織召開了“全國海上風電推進會”,力促未來兩年內國內44個海上風電項目的開工建設。
而據《中國能源報》同日報道,國家發改委價格司近日召開了“陸上風電價格座談會”,通報調價設想方案,將風電四類資源區標桿電價從目前的0.51、0.54、0.58、0.61元/千瓦時,調整為0.47、0.50、0.54、0.59元/千瓦時。并在此調整基礎上區別對待,將福建、云南、山西三省電價由0.59元/千瓦時調整為0.54元/千瓦時;將吉林、黑龍江省電價統一調整為0.54元/千瓦時。
兩部委同時出手提振風電,對逐步轉暖的行業勢頭再度形成提振。一旦規范設備市場秩序與電價下調落實,則短期內擁有型式認證的風電設備企業有望迎來搶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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