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日前發布了關于籌建浙江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同意在浙江省杭州市籌建浙江網商銀行。 批復稱,同意浙江螞蟻小微金融服務集團有限公司認購該行總股本30%股份的發起人資格;同意上海復星工業技術發展有限公司認購該行總股本25%股份的發起人資格;同意萬向三農集團有限公司認購該行總股本18%股份的發起人資格;同意寧波市金潤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認購該行總股本16%股份的發起人資格。其他認購股份占總股本10%以下企業的股東資格由浙江銀監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審核。 據悉,2014年6月,浙江阿里巴巴更名為浙江螞蟻小微金融服務集團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