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團(002524)解除與利華燃氣簽訂的協議
9月19日訊 光正集團(002524)周五午間發布公告稱,由于未能得到相關主管部門批準,經協商,公司與利華燃氣一致同意解除之前簽署的合作協議。 光正集團于2014年2月7日與霸州市利華燃氣儲運有限公司在河北霸州市簽訂了《光正集團與利華燃氣合作協議》。協議約定,由光正集團出資4135萬元收購利華燃氣所持有的新疆利華綠原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51%股權,同時光正集團對利華燃氣進行增資持有其20%股權。雙方在天然氣領域開展一系列合作。 公告顯示,利華燃氣退還光正集團已支付的1500萬元定金,其中于2014年8月15日支付800萬元、2014年9月12日支付的500萬元抵作定金退還,剩余200萬元于解除協議生效后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退還完畢;雙方不負有其他任何債權、債務關系,原簽署的《光正集團與利華燃氣合作協議》、《備忘錄》一并予以解除。 光正集團表示,截止到2014年9月18日,公司已收到利華燃氣支付的1300萬元退款。此次協議解除不會對公司年度凈利潤、生產經營及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