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攤販經營新規下月起施行 上海支持品牌企業“練攤”
在上海“練攤”有新規定。2015年施行的《上海市食品攤販經營管理辦法》今年年底將到期,新修訂的辦法將從下個月開始施行。昨天,記者從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新辦法為推進“早餐工程”和服務夜市經濟進行了調整。 相比修訂前,修訂后的辦法更重視群眾需求。上海市食藥安辦相關負責人介紹稱,以不影響安全、交通、市容環境等為前提,區政府可根據區域實際,結合群眾需求,對食品攤販經營活動集中的區域(點)進行評估,科學劃定臨時區域(點)和固定時段供食品攤販經營,并向社會公布。 新辦法還加大食品攤販鼓勵支持力度。具備良好的食品生產加工、冷鏈配送、連鎖經營、信息化管理、食品安全追溯能力和食品經營管理經驗,具有良好的品牌影響力的企業,上海支持其從事食品攤販經營,自建系統或委托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開展“線上訂購、線下自取”等便民業務。 2015年至今,上海各區累計發放食品攤販臨時經營公示卡4561張。“食品攤販只是一個起點,希望越來越多的經營者能夠‘轉正’,獲得食品經營許可后,進一步規范經營,發展壯大。”上海市食藥安辦相關負責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