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細化國企改革三年行動2021年“施工圖”
對于2021年的總體改革任務,彭華崗表示,將按照“可衡量、可考核、可檢驗、要辦事”的要求,力爭到2021年底完成三年總體改革任務的70%以上,在重要領域、關鍵環節取得實質性突破,為2022年全面完成三年行動任務奠定堅實基礎。 2021年,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2020-2022年)的攻堅之年,也是承上啟下的關鍵之年。2020年底,國資委曾在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上明確了八大重點任務。在1月19日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國務院國資委秘書長、新聞發言人彭華崗對部分重點任務進一步予以明確、細化。 對于2021年的總體改革任務,彭華崗表示,將按照“可衡量、可考核、可檢驗、要辦事”的要求,力爭到2021年底完成三年總體改革任務的70%以上,在重要領域、關鍵環節取得實質性突破,為2022年全面完成三年行動任務奠定堅實基礎。 降杠桿轉向穩杠桿 自2017年以來,中央企業降杠桿減負債防風險一直是國資委的重點工作之一。2020年,中央企業降杠桿圓滿完成目標任務。對于未來的工作重點,國資委將在鞏固三年降杠桿工作成果的基礎上,由降杠桿向穩杠桿轉變,確保大多數企業負債率保持穩定,高負債子企業負債率盡快回歸合理水平,堅決守住不發生重大債務風險的底線。 盡管整體思路由“降”變“穩”,但彭華崗明確表示,包括分類管控負債率、加強重點債券風險管控,以及全面加強高風險業務管控等現行風控舉措仍將在未來繼續推進,繼續嚴控對外擔保、PPP等高風險業務,堅決禁止融資性貿易,嚴控超越財務能力的投資等。同時,國資委還將進一步加強對地方國資委債務風險管控的指導,推動各地方國資委建立債券風險防控、日常監測、重大風險報告等工作機制,切實提高地方國有企業的債務風險防控能力。 堅定實施創新驅動 2020年底召開的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對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提出了更加注重激發活力和更加突出基層創新的新聚焦點。在新聞發布會上,彭華崗提出,央企要進一步夯實產業基礎能力,加快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升級,發揮國有資本“種子”作用和國有企業應用場景的優勢,培育一批產業生態主導型領軍企業和專精特新的隱形冠軍。 彭華崗表示,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將堅定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聚焦重點領域的短板環節,加大研發投入,分層次、分領域部署一批產業的關鍵技術、前沿領域技術和應用基礎技術,積極參與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優化重組,以科技創新引領全面創新,實現發展動力的根本性變革。 具體到業績考核方面,國資委將科技創新重大項目突破列入考核范圍。另外,把中央企業的科研投入在考核當中加回到中央企業的利潤,視同利潤進行考核。在激勵分配方面,對重大項目、創新項目、創新團隊的工資總額,國資委將給予工資總額的單列。還將推動中央企業落實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暫行辦法,加大對科研人員的中長期激勵力度。 落實區域發展戰略 暢通經濟循環成為中央企業的新課題。 彭華崗表示,央企要在暢通國內循環中發揮骨干作用。要進一步立足自身比較優勢,抓住重點,打通堵點,補上“斷點”,持續優化供給結構,改善供給質量,積極落實國家重大戰略和區域發展戰略,發揮大型骨干企業強大產業帶動能力,加快調整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加快促進形成國民經濟的良性循環。 記者注意到,本次新聞發布會在2020年底召開的央企負責人會議的基礎上,新提出了積極落實區域發展戰略的任務。今年1月16日《求是》雜志刊發的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郝鵬的署名文章提到,將在深入推進上海、深圳、沈陽三地綜合改革試驗的基礎上,配合實施國家重大區域戰略,將青島、西安、武漢、杭州等地納入綜合改革試驗范圍。 在央企對外開放方面,國資委要求央企在推動更好水平對外開放中發揮示范作用,包括積極主動與全球各類企業加強合作,堅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積極推動“一帶一路”沿線重點國家、重點項目的深耕細作,帶動中國裝備制造技術、標準和服務“走出去”,積極研判全球產業鏈布局重構的趨勢,著力優化境外布局,提升境外項目的投資收益水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