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管異常換所、嚴防審計人員“放飛機” 上海證監局發布最新年報審計監管提示
為進一步提升轄區上市公司年報編制水平,規范中介機構執業行為,上海證監局近日對外通報了2019年年報審計執業問題,并發布了2020年年報審計監管提示。 2020年,上海證監局對12家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的14個審計項目進行了專項檢查。檢查過程中,上海證監局發現存在重要內控缺陷未識別或應對不到位、重大資產減值審計程序存在缺陷、未合理考慮導致上期非標準審計意見的事項對本期的影響等問題。根據檢查情況,上海證監局已對6個審計項目涉及的6家會計師事務所和10名相關責任人員下發了行政監管措施。 上海證監局同時發布了2020年年報審計監管提示,各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在執行2020年上市公司年報審計業務時應注重以質量管理為核心,以問題和風險為導向,勤勉審慎執業,切實提高上市公司年報審計質量。 Wind數據統計顯示,截至2021年2月5日,上海轄區343家上市公司中,共有32家變更2020年年報審計機構(占比約9%)。其中,年報審計期間臨時變更審計機構(2021年公司公告董事會審議通過變更審計機構)4家、最近兩年連續變更審計機構2家、上年度財務報表被出具非標意見后變更審計機構2家、被實行風險警示后變更審計機構的2家。 針對上市公司變更年報審計機構的行為,上海證監局提示,前后兩任注冊會計師應加強溝通,了解上市公司換所的真實原因。對于異常換所情形,上海證監局將保持持續關注。 基礎審計程序的有效執行是影響審計質量的重要環節,上海證監局表示,各事務所要完善基礎審計程序的操作指引和質量控制復核要求,切實加強風險評估、函證、監盤、分析程序、審計抽樣等基礎審計程序的執行,避免審計程序流于形式,特別應嚴防審計人員“放飛機”的情況,切實提升審計執業質量。 同時,各事務所還應加強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在業務承接、人員委派、質量控制復核、分歧解決等關鍵流程加強質量管理,尤其應審慎承接高風險審計客戶,加大對高風險項目和高風險人員的全流程質量管控,切實保障2020年上市公司審計質量。新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新所”應提高風險意識,建立有別于一般業務的證券服務業務質量管理體系和投資者保護機制,明確具體流程和標準,做好全過程質量管理。同時應加強證券市場法律法規和執業標準學習,切實提高專業勝任能力。 上海證監局還提示,要圍繞做好疫情環境下的風險評估、做好會計估計相關審計、做好信息系統審計、加強對重大非常規交易的審計、恰當發表審計意見并充分披露審計事項、繼續加強資金占用和違規擔保領域的審計風險敏銳度等六個方面工作,有效控制重點領域的審計風險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