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港(601018)港口整合意義重大、業績增厚效果有限
事件: 寧波港(601018)定增收購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舟港股份)85%股份。 點評: 控股股東變更為寧波舟山港集團。15年9月公司公告,控股股東寧波港集團有限公司已完成和舟山港集團有限公司的合并事項,寧波港集團有限公司名稱變更為寧波舟山港集團有限公司;股東及股東持股比例由原來的寧波市國資委100%持股變更為由寧波市國資委和舟山市國資委分別持股94.47%和5.53%。寧波舟山港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5.46%的股份,為公司控股股東。 12月公司公告,浙江省國資委與寧波市國資委簽署《關于浙江省國資委將所持省海港集團79.70%股權無償劃轉給寧波市國資委的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協議》;浙江省國資委與舟山市國資委簽署《關于浙江省國資委將所持省海港集團4.67%股權無償劃轉給舟山市國資委的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協議》;寧波市國資委與省海港集團簽署《關于寧波市國資委將所持寧波舟山港集團有限公司94.47%股權無償劃轉給省海港集團的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協議》;舟山市國資委與省海港集團簽署《關于舟山市國資委將所持寧波舟山港集團5.53%股權無償劃轉給省海港集團的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協議》;通過上述無償劃轉協議,寧波市國資委和舟山市國資委將所持有的合計100%寧波舟山港集團股權無償劃轉至省海港集團;浙江省國資委將其所持有的省海港集團 79.70%股權無償劃轉至寧波市國資委,將其所持有的省海港集團 4.67%股權無償劃轉至舟山市國資委。公司控股股東仍為寧波舟山港集團,但根據省海港集團公司章程的約定,浙江省國資委為省海港集團的實際控制人,公司實際控制人由寧波市國資委變為浙江省國資委。 公司定增收購舟港股份。16年1月27日公司公布定增預案。公司擬30.12億元向寧波舟山港集團定增不超過3.69億股(每股8.16元)收購其持有的舟港股份85%股份(舟山港集團將予以注銷)。本次重組前,公司持有舟港股份5.9%的股份,本次重組后,公司將持有舟港股份90.9%的股份,舟港股份持有公司0.17%股份(會轉讓并解決交叉持股問題)。 舟港股份情況。舟港股份成立于99年,是舟山港域最大公共碼頭運營商,主營業務包括港口裝卸倉儲、港口配套服務及港口綜合物流。舟港股份所屬碼頭主要用于接卸外貿貨物,市場定位于大型散貨船舶的中轉儲備。14年舟山港域港口吞吐量3.47億噸,舟港股份權益貨物吞吐量為5227.7萬噸,占舟山港域總吞吐量的15.07%(舟山港域以貨主碼頭為主)。而14年公司貨物吞吐量為5.39億噸,舟港股份的貨物吞吐量只有公司的10%左右。 加快寧波-舟山港一體化,打造浙江港航強省。本次重組將加快寧波-舟山港一體化,實現兩港優勢互補,充分發揮寧波港資金優勢、管理優勢和國際影響力,有效挖掘舟山港的資源優勢和發展潛力,不斷放大“1+1>2”的整合效應,促進寧波和舟山的兩地雙贏,進而推動浙江海洋經濟強省建設;通過港口資源合理整合,讓港與港之間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資源,優化碼頭資源配置、提高碼頭資源綜合利用能力,避免重復建設和惡性競爭;給我國區域港群資源整合提供良好范例。 對業績提升不大。以15年11月30日為截至時點,此次整合后公司總資產將從492.28億提升到564.36億。歸屬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從321.6億增長到335.25億;營業收入從158.26億提升到159.65億,凈利潤從25.63億增長到26.66億。無論是業務量、資產還是收入利潤規模,注入舟港股份對公司提升作用有限。 調降公司至“觀望”的投資評級。預計15年公司每股收益為0.22元,16年完成定增后每股收益為0.23元,市盈率分別為37.09倍和35.48倍。由于公司從15年8月3日開始停牌且目前市盈率相比同類公司上港集團的17倍高出很多,公司復牌后股價會有調整要求。因此,我們調降公司至“觀望”的投資評級。 風險提示:經濟和貿易低迷導致港口業增速放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