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抗醫藥(600789)參股子公司被責令停止處理外來廢水
魯抗醫藥(600789)2月2日晚間發布公告,環保部門責令公司參股子公司中和環保公司停止接收委托處理外來廢水業務,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同時就異味擾民問題對公司處以5萬元罰款,并要求公司減少抗生素排放等。 根據濟寧市環保局1月31日發布通報意見和整改工作要求,關于抗生素殘留方面,環保部門要求公司下一步要通過技術創新、工業改進、設備改造,切實減少抗生素的流失,將抗生素殘留量降低到行業領先水平。 關于子公司處理外來廢水問題,公司參股子公司中和環保公司具有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工業廢水類乙級資質,2013年初以來,該公司與部分企業簽訂了污水轉移處置合同并進行處理,但其委托處理行為均沒有向屬地環保部門備案,存在環境風險。針對以上事實,環保局一是要求對公司分管環保工作的負責人及中和環保公司直接責任人予以追責;二是責令其停止接收委托處理外來廢水業務,對其運營資質重新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處理外來廢水的范圍、種類、數量,完善管理程序和制度。 關于異味擾民問題,環保部門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對公司已按上限處以5萬元的罰款。對產生異味較重的中和環保公司菌渣烘干生產線實施關停,對部分生產線實行停產整頓;責令企業加大投入、全面治理,最大限度降低異味污染。公司已列入城區工業企業退城進園 計劃,要求3個月內提交老廠區整體搬遷方案,加快推進實施。 關于排污信息公開問題。公司廢水由中和環保公司處理后經市政管網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但排污口信息未依法公開,管理不到位。環保部門責令其2月15日前完成污水排放口環境信息公開規范化改造任務,對外開放排污口,向社會公開污染物排放標準與在線數據信息,接收社會監督。 魯抗醫藥表示,針對上述問題,公司研究制定了具體的整改方案,明確責任人和整改時限,將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認真徹底的整改。由于公司及時采取了產品結構調整等相關措施,上述處罰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 此前2014年12月25日,有關媒體播出了關于魯抗醫藥污水排放問題的報道,國家相關環保部門及時對公司進行了現場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