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蘇省鹽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1月31日消息,鹽城市將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其中,調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家庭成員均符合貸款條件的,在城區(亭湖區、鹽都區、鹽南高新區、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購建自住住房的,貸款最高限額由60萬元調整至100萬元;其余各地購建自住住房的,貸款最高限額由60萬元調整至80萬元。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由最長不超過20年延長至30年。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在我市購建自住住房的,家庭成員均符合貸款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在現行標準基礎上分別提高10萬元、20萬元;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符合租房提取條件的,每月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限額在現行標準基礎上分別上浮20%、40%。調整后的政策從2023年3月1日開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