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簽署主席令
習近平簽署主席令 新聞聯播:國家主席習近平11月8日簽署了第三十四號、第三十五號、第三十六號、第三十七號、第三十八號、第三十九號、第四十號主席令。 第三十四號主席令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于2024年11月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號主席令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于2024年11月8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號主席令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于2024年11月8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號主席令說,《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于2024年11月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號主席令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于2024年11月8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號主席令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于2024年11月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號主席令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于2024年11月8日的決定: 免去李小鵬的交通運輸部部長職務; 任命劉偉為交通運輸部部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