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股發行方式 發行新股可以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向社會公開募集,另一種是向原有的股東配售,也稱配股。這兩種方式,可以單獨運用,也可以同時運用,就是在一次發行新股時,可以將其中的一部分向原股東配售,同時將另一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 2.新股發行決議 公司發行新股,這是屬于增加公司資本的重要事項,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決議中包括:新股種類及數額、新股發行價格、新股發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等項。 3.發行新股的核準 公司發行新股,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后,由董事會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申請批準。屬于向社會公開募集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 4.公告招股文件 公司經核準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及附屬明細表,并制作認股書。 5.新股承銷 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由依法設立的證券公司承銷,簽訂承銷協議;發行的新股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由主承銷和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6.募集后的登記公告 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須由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并公告。因為募集新股后,公司資本增加,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手續。 新股發行主要由券商承銷,新股開閘影響最大的是券商控盤的股票,券商需要在二級市場出售股票籌集資金進行承銷業務。 券商主要業務經紀業務、資產管理業務、證券投資業務、證券承銷業務,新股發行肯定會帶動承銷業務增長,但是股票下跌必將拉低投資業務和經紀業務。辯證的看待問題,新股發行對于上市公司能算利好的就是券商板塊,但是新股發行必須從市場抽血造成股市下行從而拉低券商業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