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轉債(113010):關于可轉債轉股價格調整
特別提示: 調整前"江南轉債"轉股價格:19元/股 調整后"江南轉債"轉股價格:9.41元/股 轉股價格調整起始日期:2016年6月15日 轉股代碼:190010;轉股簡稱:江南轉股 江蘇江南水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向社會公開發行了76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債券簡稱:江南轉債,債券代碼:113010),根據《江蘇江南水務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發行條款以及中國證監會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有關規定,江南轉債在本次發行之后,當公司發生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等情況時,公司將按上述條件出現的先后順序,依次對轉股價格進行累積調整,具體調整辦法如下: 送紅股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兩項同時進行:P1=(P0+A×k)/(1+n+k); 派發現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0-D+A×k)/(1+n+k). 其中: P0為調整前有效的轉股價,n為該次送股率或轉增股本率,k為該次增發新股率或配股率,A為該次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D為該次每股派送現金股利,P1為調整后有效的轉股價。 公司出現上述股份和/或股東權益變化時,將依次進行轉股價格調整,并在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董事會決議公告,并于公告中載明轉股價格調整日、調整辦法及暫停轉股期間(如需)。當轉股價格調整日為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持有人轉股申請日或之后,轉換股份登記日之前,則該持有人的轉股申請按公司調整后的轉股價格執行。 公司將于2016年6月14日(股權登記日)實施2015年度權益分派方案,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18元(含稅),同時以資本公積金每10股轉增10股,除權除息日為2016年6月15日,根據上述規定,江南轉債的轉股價格將于2016年6月15日起由原來的19.00元/股調整為9.41元/股。調整后的轉股價格自2016年6月15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