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江蘇省委、省政府近日印發了《關于全面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以此,備受關注的江蘇國資改革方案終于塵埃落定。 該《意見》共五個部分、20條,明確提出了我省全面深化國企國資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和主要措施。其中,總目標是到2020年構建完成具有江蘇特色的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國有經濟規模實力、質量效益和影響帶動力處于全國領先地位;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要全面完成,公司治理規范有效;實現政府公共管理職能和出資人職能分開,形成規則統一、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經營性國有資產監管全覆蓋體系。企業國有資本在基礎設施、能源資源、公共服務、戰略性新興產業、金融投資等重要領域的集聚度達到80%以上。 此次國資改革還將國企分為公共服務類、特定功能類以及一般競爭類三個類型,實施分類管理。并且明確了全面深化國企國資改革,應把重點放在調整優化國有經濟布局結構、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建立健全現代化企業制度以及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這四個方面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