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4k終端概念股金亞科技(300028)虛假陳述案一審判決 按索賠金額12.29%進行賠償
去年12月30日,金亞科技發布了幾則公告,包括法院在去年12月4日開庭審理的投資者訴金亞科技證券虛假陳述案的一審判決。 金亞科技稱,近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來的《民事判決書》及相關法律文書。根據所收到的《民事判決書》顯示,法院已對7名原告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審理終結并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認為,金亞科技存在虛假陳述行為,其虛假陳述的揭露日為2015年6月5日,上述原告的損失與金亞科技的虛假陳述行為存在因果關系,但是根據揭露日(2015年6月5日)至基準日(2016年4月8日)期間金亞科技股價和創業板指數的走勢可以看出,金亞科技的股價下跌既受到了虛假陳述行為的影響,又受到了系統性風險的影響,屬于多因一果。 因此,法院認為應按照相對比例法,扣除系統性風險對金亞科技股價下跌的影響,判令金亞科技按照法院認定的原告損失金額的12.29%進行賠償。 根據公告顯示,此次金亞科技賠償因虛假陳述給7名原告造成的損失合計約13.5萬元。 "以往的案件中,法院審理都是基于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本案則是首例在沒有正式行政處罰的情況下就做出實體裁決的案例。"代表投資者參與此案的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對《證券日報》記者介紹。 另外,據王智斌介紹,去年12月份,法院開庭審理的投資者訴金亞科技證券虛假陳述案中,涉及的投資者人數近400人。 而對于目前判決的賠付比例,王智斌稱,"將在征詢投資者意見后,再決定是否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