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發表于 2013-6-21 07:46:17

    2012年年度報告及2013年第一季報

        魯陽股份公布2012年年度報告:基本每股收益0.36元,稀釋每股收益0.36元,基本每股收益(扣除)0.36元,每股凈資產6.1982元,攤薄凈資產收益率5.8359%,加權凈資產收益率5.98%;營業收入1003341060.69元,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凈利潤84635607.18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凈利潤83155418.25元,歸屬于母公司股東權益1450251663.10元。
        魯陽股份公布2013年第一季報:基本每股收益0.05元,稀釋每股收益0.05元,每股凈資產6.249元,攤薄凈資產收益率0.8131%,加權凈資產收益率0.82%;營業收入196200678.74元,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凈利潤11888507.50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凈利潤11036938.62元,歸屬于母公司股東權益1462140170.60元。
        預計2013年1-6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300萬元至3,300萬元;同比變動幅度-30%至0%。
        業績變動的原因說明
        1、人工及運輸成本上升,以及玄武巖產品前期推廣支出較大;
        2、陶瓷、冶金等傳統應用行業市場需求下降。
        董監事會決議公告
        一、審議《公司2012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二、審議《公司201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201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擬以現有總股本233,978,689 股為基數,用未分配利潤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00元(含稅)。
        三、審議《關于續聘山東天恒信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13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續聘山東天恒信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13年度審計機構,2013年度財務審計報酬50萬元。
        四、審議《關于投資建設巴西魯陽陶瓷纖維有限公司的議案》
        巴西魯陽陶瓷纖維有限公司為公司新設立公司,目前為籌備階段,具體的投資計劃尚需取得我國與巴西有關部門的審批。因此,能否順利獲得批準,最終是否成立,存在較大不確定性。
        本公司以貨幣資金出資不超過1000萬美元(折合人民幣約6234.20萬元),占巴西魯陽陶瓷纖維有限公司100%的股權。6234.20萬元投資金額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4.30%。
        五、審議《關于投資建設馬來西亞魯陽陶瓷纖維有限公司的議案》
        本公司以貨幣資金出資不超過1000萬美元(折合人民幣約6234.20萬元),占馬來西亞魯陽陶瓷纖維有限公司100%的股權。6234.20萬元投資金額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4.30%。
        馬來西亞魯陽陶瓷纖維有限公司為公司新設立公司,目前為籌備階段,具體的投資計劃尚需取得我國與馬來西亞有關部門的審批。因此,能否順利獲得批準,最終是否成立,存在較大不確定性。
        六、審議《關于提名盛新太先生、鹿曉琨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侯選人的議案》
        此議案將采用累計投票制投票,人員任期自股東大會批準之日起至第七屆董事會任期屆滿為止。
        七、審議《關于聘任公司副總裁的議案》
        同意聘鹿超先生擔任公司副總裁,任期自董事會批準之日起至第七屆董事會任期屆滿為止。
        八、審議《關于聘任公司財務總監的議案》
        同意聘王侃先生擔任公司財務總監,任期自董事會批準之日起至第七屆董事會任期屆滿為止。
        九、審議《公司2013年度第一季度報告》
        十、審議《關于提議召開2012年度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2012年度股東大會將于2013年5月10日召開。
        關于財務總監辭職的公告
        山東魯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于2013年4月17日收到劉兆娟女士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劉兆娟女士因其個人原因向公司董事會申請辭去所擔任的公司財務總監職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劉兆娟女士的辭職申請自辭職報告送達董事會之日起生效。辭去財務總監職務后,劉兆娟女士不在公司擔任職務。
        關于董事辭職的公告
        山東魯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于2013年4月17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愛明先生、鹿超先生的書面辭職申請。
        王愛明先生因工作原因辭去公司董事、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職務,王愛明先生辭職未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低于最低法定人數,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王愛明先生的辭職申請自2013年4月17日生效。辭去職務后,王愛明先生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鹿超先生因工作原因辭去公司董事、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職務,鹿超先生辭職未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低于最低法定人數,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鹿超先生的辭職申請自2013年4月17日生效。辭去職務后,鹿超先生仍在公司擔任副總裁、董事會秘書職務。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2年年度報告及2013年第一季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