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菱鋼鐵(000932)子公司獲得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退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完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115號)等相關政策規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對銷售利用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余熱、余壓生產的電力或熱力等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的政策。根據上述政策,華菱鋼鐵控股子公司湖南華菱湘潭鋼鐵有限公司和湖南華菱漣源鋼鐵有限公司分別于今年近期取得了當地稅務部門對其在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期間有關余熱、余壓發電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退稅的審批文件。華菱湘鋼和華菱漣鋼分別獲得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退稅1,048.13萬元和536.65萬元,合計1,584.78萬元。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華菱湘鋼、華菱漣鋼將上述退稅分別確認為當期損益,將影響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損益。
在公司有關利用余熱、余壓發電業務未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根據上述政策,預計公司將持續獲得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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