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城(000671)擬牽手私募引資24億
為解資金之渴的陽光城融資另辟蹊徑。陽光城今日披露,公司及旗下子公司福建陽光擬與蕪湖歌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合作投資協議,后者將發起設立總規模不超過24億元的有限合伙制基金,對陽光城旗下3個項目進行股權投資及提供資金,其實質是陽光城牽手歌斐資產變相融資。據協議,陽光城將與歌斐資產共同投資陽光城旗下的臻陽房地產、亞特隆房地產和泓順德房地產3家子公司,涉及開發項目分別為福州奧體項目、上海羅店項目和上海嘉定項目。其中,福州奧體項目預計資金需求不超過20.35億元,陽光城擬向該項目投資9.35億元,其中含陽光房地產已向臻陽房地產的出資1000萬元,并以剩余資金向其提供股東貸款;歌斐基金擬向福州項目投資不超過11億元,其中向臻陽房地產增資960.78萬元,并以剩余資金向其提供股東貸款。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歌斐基金分別持有臻陽房地產51%和49%股權。
上海羅店項目預計資金需求不超過4.02億元,陽光城擬投入2.02億元,歌斐基金擬投入不超過2億元。交易完成后,陽光城及歌斐基金的持股比例分別為51%和49%。上海嘉定項目預計總投資不超過4.09億元,陽光城擬投入2.09億元,歌斐基金擬投入不超過2億元,其中通過以1000萬元受讓陳啟錦持有的欣美達100%股權的方式,間接持有泓順德49%股權,并以剩余資金向欣美達提供財務資助。交易完成后,兩者的比例也是51%和49%。
此外,歌斐基金將為以上3個項目配套提供9億元的流動性資金支持,提供方式以及年利率在合作投資協議約定的利率基礎上由相關各方協商確定。
為退出獲利,歌斐基金設置了投資期限,其條件(任一條件孰早)包括:當任一項目銷售率達到90%時;對福州奧體項目,基金募集資金首個出資到賬截止日滿34個月之日,對上海羅店及嘉定項目,基金募集資金首個出資到賬截止日滿22個月之日。退出時,標的股權需經中介機構審計和評估后,按本投資協議的相關約定由歌斐基金向公司及其指定方轉讓。
對于陽光城而言,引入歌斐基金是一種融資方式。公司表示,雙方合作有助于滿足福州及上海項目的開發運營需要,增強資金配套能力,有利于推進項目的開發建設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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